某电池公司食堂管理制度_物业经理人 电池公司食堂治理制度 一、总则 为标准食堂的治理,确保饮食的质量,使每位员工能得到较好的用膳,维护全体员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治理规定 1.每位员工用卡或现金购餐,用餐时,员工可依据各自的需要选购品种和数量; 2.公司用餐时间 早餐:06:50 至 07:55(现金购餐) 中餐:12:00 至 12:50(打卡、现金) 晚餐:17:30 至 22:00(已经取消) 注:若因季节或特别要求另行更改,超过用餐时间到食堂就餐,食堂人员有权拒绝其用餐!特别状况规定除外,不允许上班时间到食堂就餐; 3.用餐时全体员工都应按先后挨次排队购餐,不准拥挤、插队; 4.全体员工就餐时应留意公共卫生,不准将饭菜倒在餐桌或地板上,剩余的饭菜应统一倒在规定的桶里; 5.用餐时应依各自的饭量,酌量购置饭菜,严禁铺张; 6.全体员工必需留意爱惜餐厅的公共设施,严禁有意损坏、破坏餐厅里的公共设施; 7.用餐时应讲文明礼貌,不准有辱骂、污辱厨房或食堂工作人员的行为。不得私自跑到厨房内捣乱; 8、用餐后的餐具必需放回到指定地点,餐盘、碗筷分开放置有序,违者一次考核人民币 5 元。 9.食堂工作人员必需搞好食堂卫生,炊具、餐具等须清洗干净并消毒。食堂墙壁、橱窗玻璃保持干净、光明。做到卫生不留死角,地板擦拭干净,让员工有清爽舒适的感觉,制造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 10.食堂必需要有特地的收银人员,为保持卫生,收银人员不得接触食物,违者考核 20 元/次。 11.食堂工作人员需持安康证上岗。保证所售食物新奇、卫生、不得出售腐烂、变质食品。过夜饭菜、面食等不得出售;保证所用原材料、洗涤用品符合国家食用卫生标准。若有违反之处,一经发觉,食堂应给员工相应赔偿,造成事故的要赐予经济补偿,甚者取消经营资格。 三、考核规定 1.不按规定排队购餐且不听劝说者,第一次记警告处分,其次次考核人民币 20 元并予以公告,屡教不改,行为恶劣的,记大过一次,甚者开除处理; 2.用餐后将饭菜倒在餐桌或地板上者,责其清扫干净,不听劝说屡犯者,每次考核人民币 10 元; 3.有意损坏、破坏食堂公共设施者,按被损坏物的价值全额赔偿,并记警告处分一次; 4.不听从食堂工作人员治理,有辱骂、污辱厨房或食堂工作人员的行为,记警告处分,行为恶劣者记大过处分,有殴打厨房或食堂工作人员的行为予以开除处分; 5.食堂工作人员态度粗鲁或有意不按时供餐,员工有权指责或由总经办后勤治理人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