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杜绝企业“三合一”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彻底解决企业“三合一”火灾隐患问题,依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现制定赤水镇“三合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安全进展的思想观念,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打算》精神,通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夯实安全生产根底,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开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创立“平安赤水”,构建和谐社会制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工作目标:用三年半的时间,分两步开展整治工作,最终到达彻底铲除企业“三合一”火灾隐患的目标。 (一)从 2025 年__月至__月底,全民排查并整治企业“三合一”火灾隐患,到达员工集体宿舍或家庭住宅与生产车间、仓库相对分别的初级目标,并保证至 2025 年底前整治掩盖面到达 100%。 (二)从 2025 年起至 2025 年底前,全面转移过渡期设置在生产车间或仓库地面层的员工集体宿舍,实现全部的企业员工集体宿舍和家庭住宅与其生产车间或仓库完全分别的最终目标,彻底消退企业“三合一”火灾隐患。 二、第一步工作目标的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和措施 但凡在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和设置家庭住宅的必需列入整治范围。 1、在企业车间或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整治措施: 在企业内作为车间或仓库使用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其员工宿舍应全部搬离该建筑,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的完全分别。 员工集体宿舍与厂房或仓库进展完全分别确有困难的,应实行以下整治措施作为过渡方法: (1)员工集体宿舍应设在建筑物的地面层,严禁设置在车间或仓库的楼上层。 (2)员工集体宿舍与厂房或仓库相邻设置时,应当用实体墙进展防火分隔,并独立使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得与车间、仓库共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2、家庭住宅建筑内设置车间、仓库的企业整治措施: 严禁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家庭住宅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原则上不应设置家庭住宅。但家庭住宅搬迁确有困难的,临时设置家庭住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常住人数不超过 3 人。 (2)住宅所在楼层不超过三层。 (3)有两个安全出口和逃命通道。 (4)家庭住宅与其它局部有牢靠的防火分隔,楼梯间按规定实现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