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地测中心考勤管理制度1、地测中心员工工作时间原则上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公司规定。因工作需要,则执行地测中心的临时工作安排(驻矿地测站执行各矿的作息时间,并合理安排员工加班和轮休)。 2、地测中心员工超过上班时间二非常钟到办公室的按迟到论处,超过上班时间四十五分钟以上的按旷工论处。中心不定期组织查岗,检查脱岗和早退状况,员工若有特别状况(如下矿、开会、外出办事、出差等),应提前向领导说明,否则以考勤结果论处。 3、中心及驻矿地测站指定专人进展考勤,迟到、早退标准执行中心标准。地测站每月考勤在次月 3 日前报地测中心。考勤必需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4、地测中心员工的手机必需处于常开机状态,保持联系畅通,假如在一月内发觉手机关机 3 次以上,则取消公司发放的通讯费用。 5、上班期间,凡因公或事假外出者,一律向单位负责人请假,未请假者以脱岗论处。地测中心每月依据考勤统计员工迟到、早退、旷工和查岗结果,经主任核签后进展惩处。迟到、早退每人次罚款 10 元,脱岗半小时以上每人次罚款 30 元,旷工者每人次罚款 50 元。 6、员工因私事请事假一天以上,须写请假条,经批准方能离岗。地测站站长可以批两天事假,超过两天的事假必需经过中心领导的审批。员工一次请病假一天以上必需持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不请假离岗的按旷工处理。员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将报请人力资源部解除劳动关系。 7、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严禁因饮酒、上网等影响其次天的工作,发觉一次罚当事人 30 元。严禁假借公事用公车办私事,严禁酗酒闹事,违者依据状况每次罚当事人 50 至 100 元,领导干部加倍惩处。 8、上班期间衣帽要穿戴整齐,留意外表形象,严禁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吵闹。各办公室要常常清扫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废纸等杂物。凡发觉卫生不合格者要对有关人员处以 10 至 30 元的罚款。下班时锁好门窗,发觉不锁门窗一次惩处有关人员 50 元。 9、此治理制度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