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淘铺王【2015】网络店铺转让合同淘铺王网络店铺转让居间合同四川美丽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制定2015年1月版“网络店铺转让”居间合同委托人甲(出让方):居间方:四川美丽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人乙(受让方):依据我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网络店铺转让合同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提供居间网络店铺的情况)委托人甲的网络店铺具体情况如下:会员帐号:店铺卖家信誉值:店铺网址:创建时间:支付宝关联姓名:支付宝贷款情况:网店注册姓名或公司名称:委托人乙对该网络店铺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二条(转让费用)委托人甲、乙共同商定,店铺的转让费用为人民币元,于委托人乙收到合同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甲收款后,应提供给委托人乙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转让双方的权利义务)(一)委托人甲的权利义务1、委托人甲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资料以及本人电子照片(800*600像素);2、委托人甲对所提供店铺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帐号、密码、身份资料等信息及资料)保证其真实性,且来源合法,甲方已确认自己为提供店铺的实际所有人;3、委托人甲在店铺转让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店铺所在网络平台找回或者修改会员帐号及密码,也不得有转移帐号内资金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店铺所在网络平台)举报或提供信息而造成因店铺转让行为查封店铺
4、委托人甲在转让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者破坏委托人乙的正常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对客户进行不良宣传等;5、委托人甲在转让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店铺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帐号资料、客户资料、交易信息、商品资料等;6、委托人甲在转让后不得再将店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7、委托人甲保证自己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8、当网络店铺所在平台转名过户政策正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