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监督检验规程[2025]电梯监督检验规程[2025] 【颁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文 号】国质检锅[2025]1 号 【颁布日期】2002-01-09 【实施日期】2002-03-01 【标 题】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 国质检锅[2025]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 13 号),总局制定了《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附件:《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法律规范电梯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电梯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与检验方法
本规程不适用于液压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这些设备的监督检验规程另行制定
第三条 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根据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电梯应当根据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示牌
第九条 检验人员必须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要求,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电梯监督检验工作
现场检验至少由 2 名持电梯检验员以上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
第十条 电梯受检单位及维修保养等相关单位应当向检验机构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第十一条 电梯验收检验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