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综合前室木作包梁及吊顶合同发包方: XX 项目部 (以下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XX 楼电梯综合前室及公共间吊顶包梁及 60 铝扣板吊顶及一层造型硅酸钙板吊顶木作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使工程保质、保量、安全、如期完成,特定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承包内容:2#楼 3#楼各楼层电梯综合前室及公共间吊顶包梁及 60 铝扣板吊顶及一层造型硅酸钙板吊顶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包含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场内运输费(包含材料算自场内至各楼层的运输)及一切工具费。二、包干单价:2#楼 3#楼从 2 层到 28 层每层包梁及硅酸钙板吊顶包干按 350 元人民币/层计算(包梁做法材料采纳18mm 木芯板表面无封硅酸钙板或纸面石膏板,含门口梁下平面硅酸钙板吊顶部分,木芯板隐蔽部分刷防火涂料,如包梁表面需要封硅酸钙板或纸面石膏板则另每层增加人工工资 120 元/层),60*60 铝扣板按每平方 17 元人民币计算,一层造型硅酸钙板吊顶按底面积计算每平方为 38 元(无展开计算),灯槽线条及其他线条每米为 5 元计算。以上单价在施工期间无论市场人工工资如何变化、现场施工条件如何变化、施工工期长短,其承包单价均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三、付款约定1、按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的 80%支付工程进度款,于次月 20 日前结付。2、乙方按合同约定项目内容施工完成退场后 15 天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 95%。3、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60 天内付清。四、工期:按项目部合理安排,双方能接受的时间内完成(约 50 天)。五、甲方权责:1、协调班组间配合工作。2、若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的或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3.若甲方需要临时使用乙方工人,乙必须服从调动,点工计费:技术工 200 元/工日。六、乙方权责:1、严格根据图纸及现行有关规定法律规范施工,积极配合甲方管理工作。2、乙方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所有进场工人应到项目登记,交身份证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并接受甲方组织的安全、质量技术交底。3、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场清,特别有粘在地面、墙面上的污染物要及时处理洁净,否则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另派人清理,所需人工费直接自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每工日 200 元)并处以 200 元/层罚款。4、教育工人不得践踏本班组及其他班组的产品,违者每次罚款 200 元。5. 工人食宿自理。七、技术质量:1.工程质量:合格以上2.严格根据设计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