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交底的探讨与讨论(2025 年山东诚信监理公司管理创新论文)黄怀忠一、问题的提出工程项目监理是监理单位与业主单位签定合同,受业主的委托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理的技术服务活动。监理工作的总体原则是:独立、公正、科学、诚信。以独立的第三方的地位,根据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根据国家和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和规章制度,根据 ISO 质量、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的要求,对建设项目的过程进行监理。作为业主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人员,特别是专业工程师级别的管理人员,由于对建设项目接触的深度和广度有限,他们对国家项目建设的政策和规章的具体细节了解一般不很全面,尤其是开工初期,无意中会对监理发出一些不符合政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指示,监理违心地执行会犯错误,不执行业主方不满意。甚至个别人会认为:“监理是我们花钱请来的,我们叫你们做什么就该做什么”。作为施工承包商的领导和技术管理人员,近几年基建项目多,技术管理力量明显不足,有些劳务分包青年技术工人也承担了技术管理,他们的技术水平、政策规章执行能力、工作经验也很有限。个别技术管理人员既没经过 ISO 管理培训,也没有经过系统的业务管理学习,不懂得如何编写作业指导书,也无力对施工过程进行严密的组织和管理。因此他们希望监理能够“管得松一些”,甚至认为“我们只要能够提供合格的产品,监理无须要对过程进行控制”。能否让业主和承包商对监理服务的内容、方法和标准得到较为全面、系统的了解 ,对整个监理服务过程工作是否顺畅、配合是否默契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初期,向业主和承包商做好交底工作,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本文结合作者自己的工作体会,就电力基本建设项目如何向业主和施工承包商做好监理交底做一探讨与讨论,包括:需要业主、承包商和监理人员共同了解的国家、行业主要法规和参考文献;以过程控制为主要内容的监理工作;业主和承包商如何配合监理工作。二、需要业主、承包商和监理人员共同掌握的国家、行业主要法规和参考文献国家和行业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政策、法规很多,业主、监理、施工承包商从各自的工作需要掌握的有所侧重和区别,此处摘录最基本最常用的几项:《建筑法》,规定了建筑工程许可、从业资格、发包与承包、监理、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活动中,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有关各方的主要职责和法律责任,是参加工程建设各方都必须遵守的根本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