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的律师函解除合同的律师函以下是小编整合的《解除合同的律师函》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范文一:解除合同的律师函致:—律师事务所接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权委托,现致函予您:鉴于您同—公司于年月日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您购买了—,根据《合同》第11条的规定,“买受人逾期超过60天不办理入住手续,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总房款的5%收取违约金并扣除该房产的相关债务及费用
”—公司已向您发出办理房屋入住手续书面通知,现您已逾期超过60天,未办理入住手续,依据我国《合同法》第93条第2款和第96条的规定,特此函告:—公司同您的《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公司将按总房款的5%收取违约金并扣除该房产的相关债务及费用,所付房款如不足扣除,—公司将保留向您追索相应款项的权利,并由您承担相关责任
如有疑问,请同律师接洽
—律师事务所—律师年月日范文二:解除合同的律师函张c阁下:内蒙古自治区网银律师事务所接受合同当事人张x的委托,就终止双方于201X年3月20—21日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事宜向你正式书面函告
根据张x提供的书面合同能够充分证明,你在201X年3月20—21日与张x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你承包的工程是金山电厂2#单身公寓楼的水暖、电照、消防、排水等工程
张x陈述,此工程你已经进行了施工,但并没有完工,张x已经向你支付了部分施工款
另外,从合同的形式上来看,张c只是以个人的名义承包,没有提供任何的施工资质、建设资质等相关的证明文件
鉴于以上情况,本律师向你函告如下:一、因你没有施工的资质,只是以个人名义承包工程,故风险极大
一旦造成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你便没有能力承担,会给张x及其公司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故你在201X年7月12日之前,拿出有法律效力的资质证书,与张x联系,补签《工程分包合同》,然后由你继续进行施工
二、你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