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 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一、科室、面积与床位(一)科室:独立设置门诊与病区
至少设置具备临床康复评定功能得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等
(二)康复医学科门诊与治疗室总使用面积不少于 1000 平方米
(三)床位:根据需求与当地康复医疗服务网络设定床位,应为医院总床位数得 2%-5%,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 6 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 1、2 米
以收治神经科、骨科疾病患者为主或向康复医院转型得三级综合医院,其康复医学科床位数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二、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 0、25 名医师,其中至少有 2 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得医师;1 名具备中医类别执业资格得执业医师
(二)每床至少配备 0、5 名康复治疗师
(三)每康复医学科病床至少配备 0、3 名护士
三、设备(一)功能评定与实验检测设备
至少独立配备运动心肺功能评定设备、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设备、肌力与关节活动评定设备、平衡功能评定设备、认知语言评定设备、作业评定设备等
(二)康复治疗专业设备
1、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与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训练器、肌力训练设备、肩及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治疗床及悬挂装置、功率车、踏步器、助行器、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生物反馈训练设备、减重步行训练架及专用运动平板、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2、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直流电疗设备、低频电疗设备、中频电疗设备、高频电疗设备、光疗设备、超声波治疗设备、磁治疗设备、传导热治疗设备、冷疗设备、牵引治疗设备、气压循环治疗设备等
3、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手功能作业训练设备、模拟职业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