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高速铁路工程沉降数据处理与评估分析系统技术服务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有效期限:定作方(甲方):承揽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技术服务范围:高速铁路工程沉降数据处理与评估分析系统技术服务,包括“高速铁路工程沉降数据处理与评估分析系统”软件安装和数据处理培训
第二条技术服务内容:(包括技术服务项目和工作量等)1、“高速铁路工程沉降数据处理与评估分析系统”软件的安装及内业数据处理培训;2、数据处理指导及软件免费升级
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序号标准名称标准代号标准等级1《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行标2《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国标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国标4《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铁建(2006)158号行业技术文件其他技术要求:无第四条技术服务费:1、取费依据:国家颁布的技术服务产品价格标准
2、取费项目及技术服务总价款:¥10000
00(大写:壹万元整)序号项目名称单价(元)单位数量费用(元)备注1“高速铁路工程沉降数据处理与评估分析系统”安装及培训¥10000
00套1¥10000
000高速铁路工程沉降数据处理与评估分析系统版本为1
02“高速铁路工程沉降数据处理与评估分析系统”升级¥0套1¥0在沉降评估期内乙方为甲方免费升级软件总计:¥10000
00第五条甲方的义务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负责购置项目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向乙方提供项目工作所需数据
3、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4、负责技术服务所需硬件及培训场地的准备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1、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开展工作
2、乙方应当根据规范要求确保技术服务项目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