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景区绿化提升施工项目园建劳务承包合同甲方:深圳市国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乙方:深圳市桦森地坪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项目园建劳务承包(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地质公园_____________________2
工程范围:本工程甲方安排施工范围内园建劳务
施工规范:按施工图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施工
二、承包方式采取下列方式:甲方提供全部施工材料,乙方包工、包所有施工机械、包施工工具、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包窝工及误工、包材料场内运输(搬运、二次转运)、包清场、包配合验收
三、工期具体以甲方项目部实际要求为准
因设计或工程变更影响到施工工期,且该变更会影响到主要工序,乙方必须在接到变更单48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工期顺延的书面申请,并以甲方核定为准
未在前述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权利,工期不再顺延
四、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叁仟壹佰肆拾元(¥103140元)
最终结算以现场双方签证实际工程量为准
本工程范围内不再进行计工签证,因新增工程确需要点工的,应提前向甲方书面申报用工申请,以甲方批准的为准,未通过甲方核准的不计用工
在合同施工范围内,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施工,不得以工作面的难度为由要求提高工程承包价格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设计变更或甲方要求施工调整使得实际使用的提出的材料、设备发生变化或乙方已完工程量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变化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报价,列明数量、单价及总价,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报价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给乙方
双方达成共识,并签订补充协议后生效
双方对价款变化未能取得协商一致前,乙方应确保施工继续进行,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拖延施工
乙方须承担本合同约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