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城区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可行性报告菏泽市城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 可行性报告体建设系建设可行性报告菏泽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与江苏、河南、安徽三省接壤,辖八市一区、九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一个高新技术开发区,是著名的中国牡丹城和书画之乡、戏曲之乡、武术之乡
城区水储量占 15%,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 40
01%;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创全国平原地区之首,菏泽全力打造以花城、水邑、林海为特色的平原森林城市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进展,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废弃再生能源也逐年增多,城区内现存的多个再生资源回收点和1000 人以上的回收队伍,与新城市化法律规范建设形成了很大偏差,已经很大程度的影响了菏泽建设旅游城市、卫生城市的整体进展目标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15 号《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已予发布,并于 9 月 1 日起实施;《管理办法》把搞好再生资源利用、进展循环经济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要事高度重视,强化了组织领导,从回收管理、利用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要求供销社“应当根据规定的职责,具体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工作”
日前,市供销社专门组织人员,对菏泽城区内再生资源回收情况做了细致调研,并参照外地经验、结合菏泽实际,针对菏泽城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进行了分析、规划,现将项目可行性报告如下:一、菏泽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基本情况(一)再生资源的状况1、再生资源的种类
本方案所称的再生资源是在生产建设、流通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或部分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经回收、加工处理,能够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包括:废旧金属材料及制品,报废的机电设备,废旧车辆及其拆解品、废旧木材及制品,作废旧物资处理的仓储积压物品、残次品、废旧塑料、纸张、棉麻、毛骨、玻璃、橡胶等
2、回收情况及网络现状
近几年,日新月异的城乡经济极大促进了再生资源行业的进展,据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