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批捕环节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解和把握论批捕环节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解和把握 摘 要 本文结合当前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实践,就批捕环节如何正确理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出了有关的观点,以期促进批捕工作更好地贯彻宽严相济。 关键词 批捕 宽严相济 理解 作者简介:郭建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干部。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25)11-126-02 2025 年 11 月 10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这一问题上明确提出要“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2025 年 12 月28 日,高检院积极响应党中央的要求,发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指导思想和原则、宽严对象、宽严工作机制、观念和组织保障四个方面详细勾画了检察工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基本轮廓。近年来,中央政法委进一步明确指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本文即结合各种文件的规定和精神,对在批捕工作中如何理解宽严相济作了进一步的讨论。 一、在批捕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的涵义和基本要素 我们认为,在批捕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本质上就是要从促进和维护社会和谐的宗旨出发,以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为框架和界限,明确宽严的对象,通过相关机制的构建,确保对应当严厉打击的刑事犯罪予以逮捕,对应当宽处的刑事犯罪不予逮捕。要理解和把握这一涵义,应当把握中三个基本要素:一是在批捕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的根本宗旨和目标是为了促进社会和谐;二是贯彻宽严相济的根本依据是现有的法定逮捕条件;三是贯彻宽严相济的根本任务是明确应当严处和宽处的对象范围,在法律的范围内通过改变已有的司法习惯或者制造新的司法条件和机制,实现对严处对象逮捕,对宽处对象不捕。在明确宽严对象的过程中,还要全面考察对象所具有的所有值得宽处或者严处的要素,权衡决定最后的结论。 二、社会和谐的司法意义及界定 宽严相济是党中央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对刑事司法机关提出的政策导向和要求。因此毫无疑问,刑事司法机关在宽严相济的过程中必须始终牢牢把握和谐社会这一宗旨,才不会偏离正确的方向。明确这一点的实际意义在于:我们在界定宽严对象的时候,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