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第 1 篇 鉴于: 1、厦门市奥普拓*控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研发工业过程控制智能化与信息化软硬件解决方案为主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与双软认证企业,具有丰厚的技术资源、人才资源等优势,公司的核心产品是一套基于现代控制理论的多变量控制与高端优化的工控软件集 OPTistudio(Optimal Process Studio)和 OPTisc out数据平台;杨*丽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与市场开发能力,其个从事的锅炉销售及相关配套业务,在中国北方有较大的市场份额
2、厦门市奥普拓*控科技有限公司与杨*丽决定在大连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名称暂定为大连市奥普*自控科技有限公司,最后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为明确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相关政策精神要求,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1、甲方:厦门市奥普拓*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褚*雷 住 所:厦门市沧海区新园路 120 号 2、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 目标公司名称:大连市奥普*自控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第三条目标公司拟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ⅹⅹ路
第四条目标公司的经营宗旨:创新改变世界(Innovation changes world)
第五条目标公司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拟定经营范围为:(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主营:锅炉节能系统、锅炉销售及安装调试、中央空调节能系统、空调销售及安装
第六条 目标公司为永久存续的公司
第七条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及认缴 1、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