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税收促进慈善进展的二律背反现象试论税收促进慈善进展的二律背反现象 摘要: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对慈善的进展一直起着鼓舞和扶持的作用,然而在这几年的慈善事业中,税收的作用不尽如人意,甚至受到诟病,呈现出明显的二律背反现象。即我国税收鼓舞和促进慈善基金会和慈善事业的进展,在实践中税收抑制和阻碍慈善基金会和慈善事业的进展。本文通过论述慈善税收优惠政策二律背反产生的现象,分析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当前慈善税收优惠政策的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税收 慈善 二律背反 慈善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进展慈善事业,对于新形势下调节利益分配、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增进社会和谐,提高公民社会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社会风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增强民族凝聚力,具有重要作用。在我国慈善事业的进展历程中,税收一直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体现国家鼓舞和进展慈善的意志。税收政策对企业做慈善的减免和优惠起着鼓舞和扶持的作用,然而在这几年的慈善事业中,税收的作用不尽如人意,甚至受到诟病,呈现出明显的二律背反现象。二律背反是 18 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提出的哲学基本概念,指对同一个对象或问题所形成的两种理论或学说虽然各自成立但却相互冲突或自相矛盾。税收中出现的这种二律背反的命题是由哲学中的二律背反衍生的,即:我国税收是鼓舞和促进慈善基金会和慈善事业的进展,在实践中税收是抑制和阻碍慈善基金会和慈善事业的进展。下面予以分析: 一、税收鼓舞和促进慈善基金会和慈善事业的进展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税收政策一贯秉承国家鼓舞慈善的理念和导向。从 1993 年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就规定了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1999 年出台的《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十四、二十五条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这些法律在税收政策的制定和贯彻中都充分得到体现。 二是税收优惠政策和措施充分发挥了促进慈善的作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的部分,准予扣除。《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