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管理制度、操作及处理流程(一) 输血安全制度1
接到输血医嘱后,两名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 、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由医院专门人员将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送交检验科
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接到检验科通知可以取血后,先测量患者体温,体温正常者通知检验科送血;高热者通知医生
检验科送血到病房后,经两名医护人员进行三查后签收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持受血者病历、交叉配血报告单、血袋共同核对:①血型检验报告单上的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②供血者和受血者的交叉配血结果;③血袋采血日期、有效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封口是否严密,有无破损; ④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的受、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
核对无误后,由两人在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签全名
输血时,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再次对上述项目进行核对,同时让病人自诉姓名及血型(包括 Rh 因子),有疑问时应再次查对
核对无误后,开始输注
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开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它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用盐水
不得自行储血
不得长时间放在温室中或置于无温度监控的冰箱中
血液发出后原则上不能退回,如因故未能及时输注,血液离开冰箱超过 30 分钟,由迹象表明血袋已被打开或有任何现象应当报废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连续输血时,输血器 12 小时更换一次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2)重新核对病历、用血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