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程序一、监理工作总体程序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遂资眉高速公路眉山段土建工程的监理工作,总体上执行框图(见下页图 1)所规定的工作程序
二、工程开工程序(一)各合同段总体开工程序1、总监理工程师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第 28 天发布开工令
此开工令(开工通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抄报业主
2、施工单位签收开工令,确认收到时间
3、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 28 天内进行开工准备
4、工程正式开工,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 28 天后开始计算工期
5、各合同段总体开工程序框图,见图 2
(二)单位(分项)工程开工程序1、施工单位在进行各单位(分项)工程施工之前 14 天,根据工程分项单元向总监办提交《工程分项开工申请单》及附表
开工申请应列明开工的工程名称、位置、申请开工时间和施工准备情况等,并提交相应的施工技术文件供审查
2、总监办审核施工单位的单位(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并检查申请开工的单位(分项)工程设计图纸、机具、设备、人员以及材料的供应是否落实解决,施工准备工作是否齐备合格,开工条件是否具备
3、假如开工条件具备,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并抄报上级部门
假如不具备开工条件,应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总监办将就问题的性质责成有关部门抓紧解决,在不影响整体工程进度的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可通知施工单位调整分项工程开工顺序
图 1 总体监理工作程序质量监理环保监理费用监理进度监理合同其他事项管理安全监理编制监理计划、实施细则监理工程师权限、监理程序、使用表格规定等送施工单位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审查竣工资料组织竣工交验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监理工作总结熟悉合同文件组建监理机构调查施工环境条件审批总体开工申请签发开工令召开监理交底会召开第一次施工场地会议检查质量保证体系审核施工场地试验室审核复测结果验收地面线审批工程划分确认场地占用计划核算工程量清单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