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 政 报 刊 亭 承 包 经 营 协 议 书甲 方 : 韶 关 市 邮 政 局乙 方 :丙 方 : 韶 关 市 公 共 资产 管 理 中 心根 据 我 市 有 关 规 定 , 通 过 公 开 程 序 , 本 着 平 等 、互 利 的 原 则 , 经 友 好 协 商 , 甲 、 乙 、 丙 三 方 就 邮政 报 刊 亭 相 关 事 宜 , 达 成 以 下 协 议 :第 一 条甲 方 委 托 乙 方 统 一 承 包 经 营 18 个 新建 邮 政 报 刊 亭 , 交 纳 保 证 金 元 , 每 月 租 金 元 , 18个 邮 政 报 刊 亭 具 体 位 置 如 下 :启 明 市 场 对 面 、 武 江 市 场 、 西 堤 路 口 、 一 中路 口 、 东 河 桥 头 、 幸 福 广 场 、 沃 尔 玛 门 口 、 金 泽园 对 面 、 金 沙 小 区 、 一 棉 路 口 、 鑫 苑 花 园 门 口 、火 车 站 广 场 、 市 委 门 口 对 面 、 大 文 广 场 、 十 里 亭邮 局 对 面 、 山 水 华 府 、 旭 日 玩 具 厂 、 市 二 中 对 面( 说 明 : ① 均 为 临 时 设 置 点 , 日 后 如 遇 规 划 实 施时 , 需 服 从 规 划 做 无 条 件 迁 移 ; ② 其 中 幸 福 广 场和 市 委 门 口 对 面 富 康 大 厦 前 需 提 交 相 关 权 属 单 位同 意 设 置 书 ; ③ 以 上 设 点 位 置 需 由 竞 租 中 标 单 位提 供 1 : 500现 状 地 形 图 到 规 划 局 办 理 审 批 手 续 。④ 邮 政 报 刊 亭 的 款 式 、 型 号 以 邮 政 部 门 确 定 的 为准 )第 二 条 经 营 范 围 : 只 限 于 出 售 各 类 报 纸 、 杂志 , 允 许 小 量 经 营 电 话 卡 作 为 辅 助 。第 三 条 假 如 出 现 超 范 围 经 营 , 出 售 黄 色 等 明令 禁 止 销 售 的 书 报 刊 , 每 检 查 发 现 一 次 , 罚 款200元 , 同 时 没 收 相 关 书 报 刊 。 被 当 地 政 府 相 关部 门 查 出 并 罚 款 的 , 除 根 据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缴 交罚 款 之 外 , 还 给 予 一 次 黄 牌 警 告 , 一 年 内 被 黄牌 警 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