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属 结 构 和 启 闭 机 安 装 工 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一、总 则1.1 为有利于实施金属结构和启闭机安装工程监理,法律规范监理活动,依据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法律规范》(DL/T5018-94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法律规范》( DL/T5019-94)以及其它现行的有关技术规程、法律规范,编制本细则。1.2 本细则适用于水闸的金属结构和启闭机安装工程项目的监理。1.3 安装各工序应实行工序质量检查签证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严禁开工。1.4 监理工程师对安装质量的监督、复验和签证并不免除安装单位对质量应负的合同责任。二、开工条件控制2.1 明确监理例行程序。下发监理作业表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工程师与制造单位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明确工程例会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2.2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制造单位在安装工程开工前14天内,提交根据施工设计图样、出厂竣工图样、安装技术说明书以及合同技术标准和法律规范的规定编制的安装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并应从施工设备、施工程序、安装方案、制造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安装合同的技术和进度要求。安装施工措施计划至少应包括:(1) 施工布置;(2) 施工总进度;(3) 施工程序, 主要施工方法和关键技术措施;(4) 主要施工设备和材料;(5) 质量控制措施;(6) 组织措施;(7) 安全措施。2.3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安装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的现场试验室或委托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立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级质量检查制度,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2.4 组织设计交底。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使安装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2.5 检查施工安装条件(1) 施工设备进场查验。安装单位应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设备进场,并向监理工程师报送进场设备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设备是否满足施工工期、施工强度和施工质量的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的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2) 焊接工艺试验评定。若合同技术要求金属结构在安装前应进行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