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兹特克文明简史阿兹特克人原属纳瓦语(Nahuatl)系进展水平较低的一个部落,后来因吸收、融合这个地区其他印第安优秀文化传统而迅速崛起。公元 11~12 世纪间,从北部迁入墨西哥中央谷地,1325 年在特斯科科(Texcoco)湖西部岛上建造特诺奇蒂特兰(Tenochtitln)城。 1426 年,阿兹特克同特斯科科、特拉科潘结成了阿兹特克联盟,由阿兹特克国王伊兹科亚特尔(Itzcatl)任首领,势力日盛,在谷地建立了霸主地位。继承人蒙特祖马一世(Moctezuma I)及其后的国王不断对外用兵,开疆拓土,至 16 世纪初,其疆域东西两面已抵墨西哥湾和太平洋沿岸,北与契契梅克为邻,南至今日之危地马拉,人口约 300 万,进展到极盛时期。1519 年,西班牙殖民者埃尔南科尔特斯(Hernn Corts)利用印第安人内部矛盾,进攻阿兹特克国,蒙特苏马二世(Moctezuma II)在入侵者面前动摇不定,最后成为西班牙殖民者的傀儡。1520 年 6 月向人民劝降时被群众击伤而死。科尔特斯在所谓悲惨之夜侥幸逃命后,又于 1521 年卷土重来,阿兹特克人在新国王夸乌特莫克(Cuauhtmoc)率领下,与围城的西班牙殖民者展开殊死搏斗,最后由于粮食和水源断绝,加之天花肆虐而失败。1521 年 8 月,西班牙人占领特诺奇蒂特兰,在城中大肆屠杀,并将该城彻底毁坏,后在其废墟上建立墨西哥城。 国家组织和社会 实行集权统治,最高首领国王和贵族高居于民众之上,并拥有强大的军队,明显表现出阿兹特克社会已向阶级社会过渡。阿兹特克的国王由部落会议从特定的家族中推举,事实上是最高军事酋长,无世袭权,并可被部落会议罢黜。阿兹特克人同与之结盟的部落结成统一的政治和文化共同体。联盟所征服的部落需向联盟割让土地和纳贡,但可保有自己的部族神和习俗,由自己的酋长管理。特诺奇蒂特兰城分为四大区,分属四大胞族。下面共分为 20 个氏族,各氏族有自己的氏族神、祭司和寺庙,享有处理内部事务的权利。各氏族选出代表出席酋长会议。土地被分成王田、祭司田、军田,由公社成员集体耕种,以供国王、贵族、祭司和武士所需。但社会组织仍以被称作卡尔普里的氏族公社为基础,土地为氏族公有,分配给各家庭耕种。 阿兹特克人的社会组织以氏族为基础,实行公社土地所有制,但已开始出现阶级划分,贵族、祭司、武士和商人构成社会的统治阶级。贵族拥有土地和自己的姓氏,子女可受到特别教育。平民接受农、工和战技等专业教育,是军队的主体。最下层是奴隶,主要来自阿兹特克内部,少数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