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隆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了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稳步开展, 实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法律规范化、防护标准化,结合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 JGJ59-99 标准,特制定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从而实现本项目的安全管理总目标,树立起总包单位--重庆隆盛建设有限公司在建筑市场的良好形象
望各分包单位、 各作业班组严格执行, 服从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
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总目标是:“ 五无一低” 即无死亡、无重伤、无倒塌、无中毒、无生产性火灾和设备事故,一般事故频率降低到 0
1、进入本项目现场施工的所有人员
都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总包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
2、各分部分项作业班组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分包单位必须指定专职安全员参加总包单位定期、不定期组织的安全 文明施工检查,参加考评,奖优罚劣
4、项目部各分部分项作业班组和分包协作单位必须聘用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的工人,能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不得录用患有疾病或暗疾的工人,及时向总包单位提供进场作业人员健康状况的资料
5、进出场人员必须服从本项目统一管理,凭本项目部发放的胸卡出入,无胸卡、无安全帽、闲杂人员不准进入本施工现场
携带行李包裹出场人员自觉开包接受检查
分包单位所有材料工具、电线等必须有入场登记手续,冲撞门卫或拒不接受检查处以不低于 500 元以上的罚款
6、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才能上岗作业
如有违反,罚分包协作单位或各分部分项作业班组负责人,违反规定的每个工人罚款 50~100 元
7、所有进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做到“三不损害”:不损害自己、不损害他人、不被他人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