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东集团信息化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实现 XXX 集团信息化目标,法律规范公司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司信息系统,通过计划、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软件系统管理、网络建设管理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控制,提高使用效率,最大程度满足公司经营和管理活动对信息管理的需求,促进公司信息化有序法律规范地进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二级公司、各部室。第二章 信息化管理原则及职责第一条 企业的信息化管理一般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战略导向原则:信息化管理应纳入到企业本身的进展战略中,要与企业未来的目标管理进展充分结合,信息化规划要适合企业的进展规模和进展阶段需要。(二)提前规划原则:企业信息化需要以进展的眼光,站在企业优化的高度,做好对公司信息化的中长期远景规划。(三)分步实施原则: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由公司信息化职能部门进行整体统一规划,具体实施将实行按计划分阶段逐步实施的过程。第二条 信息化职能部门在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拟订和调整公司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方案。(二)组织实施公司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方案.(三)根据自身专业出发对相关产品进行合理化建议和推举。(四)公司各类信息系统、软硬件和网络的组建、日常管理和维护。(五)组织处理公司各类信息系统故障。第三章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第一条 信息化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计算机及相关信息系统设备的配置技术标准等管理。第二条 信息化职能部门负责收集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最新市场行情信息,提供建议和方案,并负责对采购的设备进行验收。第三条 计算机或网络设备出现故障,知情人员必须及时告知运营部,由运营部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处理并给予修复,对不能进行修复的设备,由运营部相关人员明确故障原因,出具鉴定结果,送相关外部机构进行维修处理。第四章 软件系统管理第一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信息化职能部门提出新增或修改软件相关系统模板。信息化职能部门根据各部门需求情况制定相应表单、流程。第二条 公司软件系统由信息化职能部门负责相关操作的技术支持和协助。所有信息化系统软件帐号由人事部向信息化职能部门信息管理人员提出分配需求,由信息管理人员进行帐号和相关权限的分配。第三条 各类应用软件系统(包括公司网站、销售系统、0A 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资金管理系统等,)使用人员均应按系统要求的法律规范进行操作。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