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家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黄家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唐明 邱贤文(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新农村建设要求,结合本乡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本乡新农村建设部分基础设施工程发包给乙方特达成协议如下:一、工程承包范围新农村建设片区域内的接头路硬化、晒坝硬化及排水管铺设等
以甲方指定范围为准
二、工程质量及要求1
用 C20 砼水泥混凝土路面
混凝土厚 0
2 米,个别地方需填方压实的要用机械设备根据公路建设要求施工
路面平整、线条美观、水沟畅通
用 C20 砼水泥混凝土路面
混凝土厚 0
1 米,个别地方需填方压实的要用机械设备根据建设要求施工
晒坝平整、线条美观、水沟畅通
用 300mm 直径管道铺设,铺设后恢复地面硬化
三、工程造价接头路硬化每平方米 70 元;晒坝硬化每平方米 35 元;排水管每米 69 元
四、工程期限本期工程 2025 年 4 月 17 日开工,2010 年 6 月 27 日竣工
五、付款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任务经验收合格,甲方在 9 月底以前,付给工程费的 80%,剩余部分半年后没有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六、未尽事宜因正常施工需要,导致的农作物及其它损失由甲方负责解决,但因施工不当导致对农作物及其它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含经济补偿)
料场选址由乙方负责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甲方监督乙方按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要求施工并做好协调工作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保质按时完成工程任务
乙方:负责施工中的一切安全管理,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工程建设中,涉及税费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独立承担
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3 万元
九、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财政所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