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 考勤管理实施细则文件名称: 考勤治理实施细则颁发部门:行政人事中心日 期:日 期:日 期:实行日期:分发部门:各治理中心 修订缘故及目的: 1
目的:建立职员考勤治理实施细则2
范畴:适用于全体职员考勤的治理4
1 出勤规定4
1 职员出勤时刻:哈尔滨工作时刻:早 7:50——晚 17:00 午休 12:00——13:00西 安工作时刻:早 8:00——晚 17:00 午休 12:00——13:00广 州工作时刻:早 9:00——晚 18:00每月规定工作日为 22 天,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每周六、周日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值班
2 炊事员:每月休二天(周六或周日) 卫生员:每月休二天(周日串休),每月规定工作日为 28 天
3 自营市场职员每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每月规定工作日为 26 天
4 更夫及连锁门店店长以下级别职员工作日均为 30 天
5 各地如有专门情形可向行政人事中心申请,批准后方可按其他标准执行
2 考勤部门及考勤方式4
1 负责部门4
1 考勤工作由行政人事中心负责
各地考勤由当地行政人事部具体执行,外地办事处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考勤人员于月底将考勤表、考勤汇总表经负责人确认后上报行政人事中心,行政人事中心有权对任何部门、人员的考勤情形进行检查、监督
2 行政人事部应详实记录职员的出勤情形,并统计汇总考勤数据作为制作工资的依据
3 考勤人员必须按公司规定时刻严格考勤,不得徇私舞弊,欺瞒上级
如有过错,一经发觉从严处理
2 考勤方式职员考勤数据以职员本人亲自签到(打卡)为准
1 职员上、下班时均需按规定工作时刻自觉签到(打卡);职员应亲自签到(打卡),关怀和同意他人关怀签到(打卡)者,扣除各自当天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