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 保安队员工绩效考评实施标准程序投资广场治理处程 序 文 件文件编号SZPM-ID-P&P-A-001版本号VER:1.0修订日期2025/10/8保安队职员绩效考评实施标准程序页次1.0 目的 法律规范职员绩效考评工作,确保公平、公布、公平考评职员的德、绩、能、勤。 2.0 适用范畴 适用于保安队职员的绩效考评工作。 3.0 职责 3.1保安队领班负责根据本程序进行保安员的周检工作。 3.2保安队主管负责根据本程序进行班组长、保安员的周检工作。 3.3物业治理处主任负责根据本程序进行班组长、保安员的月检,主管的周检工作。 4.0程序要点 4.1保安队职员的工作标准 4.1.1固定岗保安员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保安队《封闭式治理治理标准作业程序》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4.1.2巡逻岗保安员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保安队《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治理标准作业规程》、《交通治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4.1.3保安员在每日工作交接班时,必须根据《保安队交接班治理标准作业程序》要求进行交接班。 4.1.4停车场保安员每日当值工作必须符合保安队《停车场治理标准作业程序》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4.1.5当广场发生突发事件时,保安队《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程序》中要求参加工作的保安队职员,必须依程序尽职尽责。 4.1.6保安员的内务、作息标准应当达到保安队《保安队内务治理标准作业程序》的各项要求。 4.1.7保安员每日当值的仪容外表、言行举止应符合《保安队职员服务治理标准作业程序》的各项要求。 4.1.8保安员在使用警用器械、机动车时应严格遵守保安队《保安巡逻机动车保养、修理、使用治理标准作业程序》和《保安警用器械治理标准作业程序》的各项要求。 4.1.9保安队干部的产生应符合《保安、消防干部竞争上岗标准作业程序》的程序和考核要求。 4.1.10保安队职员必须按《保安队职员培训实施标准作业程序》的要求参加培训和达到培训要求。培训合格后上岗。 4.1.11保安队各级干部均应按上述各项标准作业程序履行自己的职责、符合标准作业程序的要求。 4.1.12保安队各级职员除应严格按保安队的标准作业程序进行工作外,还需严格遵守公司其他有关标准作业程序的要求。 4.2消防员的工作标准 4.2.1监控室消防员每日当值工作应严格执行《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程序》、《消防系统修理保养标准作业程序》的各项要求。 4.2.2保安、消防队全体职员在日常消防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