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编号 上海市建筑模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25 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 海 市 物 流 协 会使 用 说 明制定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纳
二、本合同文本所指建筑模板是指应用于工矿企业、市政工程、交通水利设施、民用建筑等工程建筑使用的模架支撑体系,主要由模板、钢管、扣件等组成
三、建筑模板等租赁物资如涉及设计支撑和设计荷载计算、安装、拆卸操作等技术服务内容,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条款或另行订立合同
四、本合同文本中,凡双方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五、本合同文本未尽事项,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六、本合同文本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使用
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合同编号:_____上海市建筑模板租赁合同(2025 版)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租用建筑模板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乙方因承建 工程施工需要,租赁下列物资,施施工场地点
品 种数 量规格质量标准计量单位租金价格(元/天)备 注钢 管M直角扣件只万向扣件只对接扣件只钢模板M2阴角模板M2阳角模板M回型卡只山型卡只钩头螺丝根本表如有未尽事项可附件补充
第二条 交货方式1.双方在签订合同后,由甲方开出提货单,乙方在 天内凭甲方提货单提货
2.乙方提货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提货人证明书,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
3.由甲方送货的,相关费用(运输费、装卸费等)由 方承担
4.租赁物资品种、规格、数量以双方签收的《租赁物资收发货清单》为准
5.在约定的有效期内,乙方须按时提货,甲方须保证约定所需租赁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
乙方提货后,若发现租赁物资中有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