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东深-(项目部简称)-2025- 01 项目建筑材料购销合同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建筑材料购销合同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 项目 材料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标的物第二条 交货地点: 项目施工场地。第三条 交货时间:甲方指定为 : 年 月 日。 第四条 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开始供货,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 负责签收确认。运输费及卸货费由乙方承担。(签收人: 电话: )。2、货物签认单应由乙方提供,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3、单次供货价款在 1 万元以上的签认单,除了由甲方签收人即时签收外,乙方还应在三日内报甲方项目经理核认。4、供货时间持续 3 个月以上的签认单,除了执行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每月与甲方进行对帐,对之前的累计供货数量、总价款进行核算,并由甲方项目经理核认。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异议期限:1、乙方应严格根据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确保所供材料的质量;甲方要求先提供样板材料的或乙方有提供样板材料的,乙方供货质量还应符合样板的质量要求。序 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 注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视为乙方的根本性违约,甲方可以退货或换货,也可以拒绝接收货物或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因货物不合格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违约金(为该批应供货物价款的 3 倍) 。2、乙方在交货时或在交货后合理期限内未提供相应的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及抽样检测证明,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假如乙方拒不提拱相应质量证明材料的或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参照前款处理。3、甲方收货后若有异议,应在收到货物后应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原则上应在 10 日内以提出;需要现场抽样的,合理期限为经第三方出具现场抽样检测合格证明后 10 日内),乙方有意隐瞒或应当知道该批货物有质量问题的,异议期间不受限制。乙方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2 日内到场处理。甲方提出异议成立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 1 、因质量或规格造成的损失。 2 、同时 承担违约金(为该批供应的货物价款 3 倍) 。乙方怠于处理的,视为乙方的根本性违约。4、甲方有指定厂家或品牌的,乙方应严格根据甲方指的的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