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法律规范》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 告第 26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法律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法律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T50353-2025,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法律规范》GB/T50353-2025 同时废止。本法律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讨论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 年 12 月 19 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5 年工程建设标准法律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25]5 号)的要求,法律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讨论,仔细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法律规范。本法律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本法律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本法律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讨论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讨论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 9 号,邮编:100835)。本法律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讨论所本法律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本法律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艳海 王海宏 胡晓丽 陈国立 徐成高 吴雄伟王玉波 胡建明 程万里 杜浐阳 白洁如 刘大同赵 彬 泽仁江措目次1 总 则…………………………………………………………………………………………12 术 语…………………………………………………………………………………………2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