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南方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NDNF/GL—CY03~2025控制状态: 发放编号: 仓库管理制度 版 次: 编 制: 周兰靖 审 核: 郁 鸣 批 准: 2008 年 10 月 28 日发布 2008 年 11 月 1 日实施 南丹南方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仓库是公司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主要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
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对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第二条 物资仓库设置根据分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第二章 物资验收入库第三条 验收是公司物资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验证物资计划、采购履行情况的具体方式
它的主要任务是:检验计划采购的落实情况,核对入库物资与计划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生产及供应商家是否一致并符合要求
第四条 公司业务人员在采购各种物资时,必须向供应商或承运单位说明具体的交验货地点及指定仓库,大宗物料须在订单上指定交验货地点或仓库
未作明确指定和说明的,送错地点,仓库不得收货,并及时通知采购业务员或发货单位,由此造成损失由采购业务经办人负责
第五条 货物验收供应商提供的物资,必须经过相关部门人员验收后方可入库
对原料、辅助材料、燃料的购进验收由供应部负责组织,储运、品管、分厂、监保等部门人员及供应商参加;对工程设备和材料的购进验收由工程部组织,品管、供应、监保、储运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生产设备、备品配件购进验收由分厂组织,供应、储运、监保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化验及其它特种物资的购进验收由计划单位主管人员会同仓库、采购、储运等相关人员参加;办公用品及设施由公司办采购、保管人员验收
验收时必须履行和完善以下验收程序:1、核对供应商交货单与公司订单是否一致
2、核对交货单所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