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几点思考2005年7月2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对治理商业贿赂作出重要批示
2005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治理商业贿赂问题
2006年1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六项重点工作之一,强调要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国务院把工程建设列入今年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这就需要我们对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一认真思考
一、正确界定商业贿赂概念和特征1
商业贿赂是指市场参与者在商业活动中,为了谋取商业利益,而故意采取各种贿赂手段,分割正常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
商业贿赂犯罪与其他类型的职务犯罪相比,突出的特点是它的系统性、辐射性,具体表现为经营者通过给予财物等手段获取交易机会或者其他利益,行贿范围往往覆盖其涉及的所有商业活动
而受贿者往往不只收受一个人或一个单位贿赂,还会涉及其他的行业经营者
行贿、受贿的不正之风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变成一个行业的“行规”、“潜规则”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有三个:(1)主体是经营者,贿赂对方为单位或者个人
(2)目的是为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即为达到商业目的,通过贿赂手段,获取优于其他经营者的竞争地位
(3)手段有两类,即财物手段和其他手段
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争项目、占市场给予对方一定的回扣或好处费
从请客吃饭,到送“红包”和银行卡,再到名目繁多的“技术服务费”、“顾问费”、“咨询费”等等
二、商业贿赂存在的社会环境和形成原因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与中央党校《中国党政干部论坛》编辑部就商业贿赂问题进行了联合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问卷调查
其中,第二部分为对待商业贿赂的态度调查,有第1页共10页94
39%的人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