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 对企业价值评估揭秘 一旦创业者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谈判涉及投资项目的经济性条款,双方便围绕着企业价值评估开始共舞了。 评估的核心议题是企业的公允价值(fair value,注 1)是多少?并据此确定风险投资家将拥有企业的多少份额。 然而我觉得评估的概念却往往被这一过程的参加者所误解,尤以创业早期的投资项目为甚。对这些企业的价值评估和它现在值多少钱(current value,现值)没多大关系。假如有关联的话,风险投资家又如何会认为一家在以后 2-4 年盈利无望且鲜有营收的企业值一千万美金之巨呢?答案是,几乎所有的风险投资项目差不多上以可转换优先股投资的方式交易的。这意味着一旦被投资公司的运营差强人意,我们投入的那笔钱就好比是该公司的一笔债权投资。假如该公司经营不顺或走下坡路,我们就会先于创业者拿钱走人。因此这种情形仅仅发生在我们的持股比例(而这一比例正是由价值评估确定的)对我们能取得多少投资回报至关重要的时候。(注 2) 另一个值得考虑的重要因素是只有较小比例的早期创业时期的投资项目能根据投资时的既定目标进展下去。依照我 17 年来自 100 多个不同早期创业投资项目的体会,有如此一个三分之一法则: 1/3 的项目能够如你想象的那样进展顺利并取得可观收益。一样回报在 5-10 倍之间。而它们的创业者也差不多上干得不错。 1/3 的项目最后走向了岔道。它们尽管能经营下去,然而不能产生高额收益。这些项目的回报在 1-2 倍之间。风险投资家拿走项目赚取的大部分到全部所得。 1/3 的项目不能善终。它们不是被关闭确实是以低于投资额的价格转手。这些项目的全部所得归风险投资家所有,即使它们值不了多少钱。 因此,假如你将三分之一法则和一桩风险投资交易的典型构架综合考虑,就会赶忙发觉风险投资家并不是在对企业价值讨价还价。我们是在对那 1/3 成功项目的收益份额斤斤计较。我们的交易构架为我们的资本缺失提供了下限爱护。我觉得最好能把风险投资明白得成一笔贷款加上一个期权(注 3)。在我们贷出的这笔贷款中,2/3 将能悉数收回,余下的1/3 是部分收回。至于那个期权,则明显是用于我们 1/3-不到 1/2 的投资项目上的。 关于评估的问题还有专门多可谈,缘故是风险投资家和创业者之间的多轮谈判,往往涉及对企业价值评估的不断磋商。关于这些,以后再谈。 注 1: 公允价值能够简单明白得为交易双方在公平交易中可同意的价格 注 2: 我明白得作者的意思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