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年新疆水环境方案水环境质量监测实施方案一、依据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5)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法律规范》(HJ-T91-2025)3.《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5)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法律规范》(HJ-T164-2025)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6.《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5)7.《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治理方法》(总站水字【2025】182号)8.《地表水环境质量评判方法试行》9.《关于印发自治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环监发[2025]655 号10.《关于印发<中哈环保合作委员会跨界河流水质监测与分析评估工作组第一次会议纪要>的函》(环办函[2025]719 号)二、目的1. 法律规范各地州(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行为,确保水质监测数据准确性和可比性。2. 把握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实现“三个说清”为环境治理提供技术保证。三、监测范畴2025 年全区环境监测系统共对 79 条河流 172 个断面、32 座湖库 105 个点位、14 个地(州、市)32 个都市饮用水源地、79 个县(市、区)的 92 个城镇饮用水源地、3 个乡镇饮用水源地、12 个地州市 22 个重要工业园区地下水自备水源地、1 个都市 11 个地下水点位、3 条坎儿井 9 个断面以及 18 条农排渠开展水质监测工作,2 个出境断面的水质自动站开展例行工作。中哈联合监测 4 条河流 4 个断面。四、监测点位监测点位严格根据新疆环境质量监测方案的要求设置,具体点位见附表。五、监测指标河流水质依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5)表 1的差不多项目,以及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悬浮物、电导率、流量,差不多项目为 31 项,不得缺项。具体监测项目名称见附表 2。湖库水质依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5)确定新疆湖库水质监测差不多项目为 33 项,具体项目名称见附表 5。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每月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5)表 1 的差不多项目(24 项)、表 2 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 3 的优选特定项目(33 项,监测项目见附表 7)及悬浮物、矿化度,共 64 项(湖库型水源地还需加测叶绿素 a、透亮度,共 66项),并统计取水量。全分析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5)中的 109 项。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每月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 23 项并增测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及统计取水量总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