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发改局备案立项申请发改局办理投资项目立项办事指南本局办理的投资项目立项分为审批类、核准类和备案类,具体指引如下:一、审批类投资项目(一)办理范围本级政府投资审批管理权限范围内,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融资、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各类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按上级规定必须进行审批的其他项目
(二)申办条件1、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宏观调控政策;2、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项目规划文件齐全
(三)办理程序业务股室受理申请→审查资料→开具业务受理单→领导审核批示→发“批复文件”
(四)办结期限法定20个工作日内
(五)提交资料1、项目建设单位申请报告1份;2、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份;3、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的工程预算1份(附后);4、《甘南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申请表》1份;5、《招标基本情况表》1份(附后);6、附送以下文件:①财政资金来源意见;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③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土证;④城市规划意见及总体方案平面图;⑤涉及行业主管职能部门的项目(交通、能源、水利、旅第1页共7页游等项目)需要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7、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六)办理依据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6、《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7、《XX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甘政办[2008]29号)
二、核准类投资项目(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类(不含外商企业)1、办理范围企业利用自有资金、融资等非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