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中增值税的合理税率分析“营改增”中增值税的合理税率分析 摘要:2025 年我国财税部门开始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其所下发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对一系列的行业提出了不同的增值税试点方案
其中对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也有初步规定,这标明建筑业增值税改革的基本方向得到确定
文章从政府角度出发,基于不同的改革目标和原则,利用《2025 年投入产出表》的数据,通过行业核算账户法等方法来估算增值税税率及建筑业合理的增值税税率
关键词:“营改增”;增值税;税率测算 一、“营改增”实施的现状 (一)“营改增”的政策实施状况 1
“营改增”最新政策动向 2025 年 5 月 28 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从 2025 年 8 月 1 日起“营改增”试点扩至全国的税收政策
关于建筑业增值税改革的规定 2025 年 11 月 16 日财税部门下发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中规定了试点改革中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 11%,但上海试点改革并未对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进行规定
因而,至今建筑业增值税改革仍停留在利率假设和测算阶段
(二)营业税对建筑业税负的扭曲 营业税对建筑业的税负扭曲体现在重复征税上
因此,比较建筑业营业税税负和增值税税负的大小即可看出营业税在重复征税上的扭曲效应
由于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仍没有确定值,所以用全部行业的平均增值税税负,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增值税税负作为增值税税负的一般值
税负的定义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值税的税基为规模以上企业的增加值,因此有:规模以上企业增值税税负=规模以上企业增值税税额/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值
在比较建筑业的营业税税负和增值税税负时,由于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征收方式和对象不同,因此需要对营业税税负数据作整理
根据平新乔的做法,先将建筑业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