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基建程序及应提供材料基建财务审计应提供的资料一、项目前期资料1、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2、项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批复的投资概算及调整概算文件二、项目建设实施期间资料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采购、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等(所有协议、合同、谈判性文件)3、工程结算审计报告三、开发项目竣工验收资料1、工程概况表2、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及竣工验收报告3、专项验收认可文件四、财务会计资料1、所有会计凭证2、所有会计账簿3、所有会计报表4、所有银行对账单五、其他资料1、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2、单位的基本情况(成立时间、类属关系、单位性质、组织结构及职责分工、项目管理、人员分工、项目资本金来源、项目规模、开工竣工时间)3、项目简介(附必要的其他资料)4、跟踪审计单位出具的所有审计报告、审核报告(若有跟踪审计则提供)审计流程:1、根据委托审计内容,提请单位准备相关的审计资料;2、资料准备好后,进入现场审计,核实相关资料,审阅财务资料;第1页共2页3、现场审计时,和单位财务及相关人员洽谈、了解情况;4、现场工作结束后,回公司进行报告编制及复核工作;5、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