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阳光投资集团员工培训办法一、原则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综合素养,适应公司业务进展的需要,形成人力资源储备,真正贯彻“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培育员工的终身就业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所有员工
二、内容第三条 培训种类
公司员工的培训体系由两部分组成,即新员工入职培训和在职培训
新员工入职培训可分为一般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
在职培训分为专业技能培训和管理技能培训
管理技能培训包括公司中、高级管理者和基层管理者培训
第四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旨在使新员工了解公司概况和规章制度,认同公司企业文化,明确岗位职责,掌握业务技能,更好地适应未来工作
第五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分为一般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
一般培训的内容为:1、公司进展的历史、现状、前景;2、公司经营业务范围;3、公司短、中、长期进展战略;4、公司组织结构和规章制度;5、公司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专业技能培训包括员工的工作职责和所需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 新进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入职培训,不参加者,取消试用资格
第七条 个别新进员工的入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另作安排新员工人数累计达 5 人者(含),必须安排一般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可授权各部门负责
第八条 在职培训
在职培训旨在有针对性地对员工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基本素养进行的培训,最终实现员工和公司共同进展
第九条 在职培训可分为管理技能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前者主要针对管理系列人员,后者主要针对专业系列人员
第十条 根据不同层次的管理者所需管理技能不同,管理技能培训可分为两个层次:1、中、高层管理者培训:培训内容侧重于宏观的组织、决策、计划、预测、沟通、协调、控制、改革创新、风险意识、综合业务知识
此类培训活动参加人员为部门经理(含)以上的员工及相关指定人员
2、基层管理者培训:培训内容侧重于操作层次的管理技能和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