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涂料工程质量技术要求1.投标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对涂料的施工工艺作详细的说明,包括:对基层的技术要求。腻子的选用,包括腻子的种类,刮涂及磨平次数、腻子成活的厚度。底漆的种类、是否掺外加剂(水或胶体)、涂刷次数,底漆的单层涂布率。面漆:同底漆要求。投标时需提供涂料的生产厂商规定或建议的施工技术及工艺要求印刷品原件,以及相关的检测证书复印件。2.材料要求:投标单位可从招标单位指定的下述品牌范围内选择品牌并报价:涂料种类: 。 牌,底漆 系列,面漆 系列; 牌,底漆 系列,面漆 系列; 牌,底漆 系列,面漆 系列;腻子种类和品牌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注明。投标单位选择了招标单位推举的品牌,即视为认可该品牌产品的质量,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和法律规范要求的,由投标单位承担责任。3.承包方有义务免费为发包方分批制作累计不多于 20m2的样板,供发包方确定涂料的颜色、质感等细节之用。4.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在施工期间由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主包单位)提供的协调服务措施能够利用的程度和期限,如:垂直运输、脚手架等。最后一遍面漆要求在外墙脚手架拆除后施工,承包方应考虑吊篮作业。5.承包方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严格的检查,若出现墙面空鼓、裂缝、平整度、阴阳角方正偏差较大、基层干湿程度不符合涂料工艺要求等质量问题应及时向发包方或监理单位提出,得到指令后方可作业,否则出现基层质量整改时承包方须自行承担涂料工序返工损失。6.承包方运进施工现场的涂料,每批数量必须向发包方或监理单位申报,盛装涂料的包装桶在涂料用尽后必须交由发包方或监理单位保管,桶的数量应与申报的涂料数量相符。在工程完工,并清点了全部的涂料用量后,包装桶方可交由承包方运离现场。7.承包方应加强现场的成品保护,防止涂料对其它成品饰面(门窗、栏杆、饰面砖等)造成污染。8.承包方使用吊蓝作业的,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高空作业证书,承包方应为操作人员购买相关的保险。9.本专用技术条款在合同解释顺序上高于设计文件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规范。施工单位除应执行本专业技术条款和设计文件规定外,尚应执行(但不限于)下述法律规范、标准。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 50210-20013《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GB/T 9755-20014《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29-20255《外墙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JGJ126-2000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