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贪腐低龄化支招为预防贪腐低龄化支招 ●案情介绍 孟某某,某校数学系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学院会议组织、办公用品采购、来访人员接待及部分项目经费管理等工作
作为一名“80 后”,孟某某凭借良好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获得了院领导和老师学生的一致认可
但 2025 年 12 月至 2025 年 9 月间,为了筹得更多的资金买卖期货和黄金,孟某某用伪造领导签字,虚构会议支出费、办公用品支出、劳务费及助学金等方式,先后挪用项目经费共计人民币 237 万余元、贪污公款人民币 27 万余元
2025 年 12 月19 日,海淀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孟某某有期徒刑 10 年
●症结调查 低龄化职务犯罪的发生,除了社会因素外也有心理因素
为了解此类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了针对高校 50名即将毕业学生的调查活动,以之辅助讨论“80 后”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症结一:主体对职务犯罪的认识与理解不到位、心存侥幸心理
青年公职人员容易对职务犯罪缺少必要的认识,往往认为行为只是违反管理规定或纪律,将钱退还后就可以免受处罚,部分涉案人员即使受过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也心存侥幸心理
通过社会调查,我们发现高校学生对职务犯罪的知晓度并不高,只有 52%的毕业生对职务犯罪有所了解
经过深化调查,我们发现被调查人员对罪与非罪的认识、此罪与彼罪的认识也不够清楚
症结二:发案单位监督不及时不到位
倘若有人产生以权谋私的想法,但没有监督管理制度漏洞可钻,职务犯罪就不具备发生的可能性
假如 10 个案件中有 3 个案件与现金结算制度密切相关,那么财务管理、资金结算等环节的监管漏洞就是职务犯罪的重要诱因
早前发生在高等学校餐卡管理过程中的贪污案件,饭卡充值、现金保管、报表填写、上缴现金都由一人完成,为职务犯罪主体一而再、再而三地截留贪污公款埋下了伏笔
制度的缺失也往往使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