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责 任 承 包 合 同甲 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 方: 根据公司“本部企业经营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结合长沙华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工挖孔桩工程试验桩实际情况,就项目承包管理,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承接的长沙华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工挖孔桩工程试验桩工程项目安排给乙方承包施工,工程范围详见公司 2008 年 12 月 11 日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2、乙方根据“确保上交、照章纳税、保进度、保安全、保质量、保文明施工、保企业信誉”实行全面风险承包
自垫所需资金,依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3、乙方同意按工程结算总价百分之 3 向甲方缴纳施工管理费,乙方同意按工程结算总价(含个人所、得税,假如当地各种税费费率不同,按实办理)由甲方扣缴现行规定的各种税费
乙方确保按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向相关部门缴纳各种费用
建设单位拨付第一次工程款到账时,由甲方一次性扣缴乙方应上交的施工管理费和税费
4、工程项目劳保基金全部由甲方返回上交公司,乙方不能分享和截留
在办理劳保基金返回手续中,乙方必须全力支持
二、项目经理部管理 1、工程项目经理部由甲乙双方推举人员报公司审批成立,项目经理部全体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均由项目经理部承担
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技术主管、施工员、质安员、资料员、预算员、材料员、会计等)都必须执经年审合格的相关资格证书上岗
项目部使用的劳务队伍(劳务用工),必须使用持有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认定的劳务专业资质,且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工程科技部、市场进展部等部门资质评审合格的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单位
如使用没有劳务资质和未经过公司资质评审(年审)的劳务队伍,对项目部处以壹万元/次的罚款
项目部必须给予劳务用工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的劳动保障、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