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山东宏舜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淄博市 ××××××××× 工程 工程地点:淄博市 ×××××××××××××××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大厅内 的喷淋管道及阀门附件安装,剩余消防箱的安装( 33 个),包括全 部消防箱内配套设施以及全部消防管道的安装
三、承包方式:包清工
工程量根据图纸计算,变动大的按变动后计算,安装价格为 20 元 / 米 ; 喷头安装费用另计,所有喷头安装完毕验收后付费用 500 元
四、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 年 5 月 日 竣工日期:20 年 6 月 7 日五、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图纸 3、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九、适用标准、法律规范 由设计单位在本图纸中注明的标准、法律规范及国家、建设部相关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法律规范和规程
十、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实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管理不善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发包人不得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