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局限性的理性分析 -------------------------------------------------------------------------------- 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企业受托者实现其经营管理目标,完成受托责任的一种手段,在企业内部管理监控系统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了法律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中国证监会于 2000 年 11 月份,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细则》,财政部于 2001年 6 月份,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法律规范——基本法律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法律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这些法律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强化企业内部监督,整顿和法律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从目前的内部控制客观环境和内部控制制度自身来看,仍然存在着很多局限,阻碍着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
本文拟就此进行初步的探讨,以便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趋利弊害
一、内部控制客观环境的局限性 (一)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对内部控制信息缺乏接受力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运行机制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都很不健全,交易不法律规范、非法谋取暴利是一种普遍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可能引起投资者的猜想和恐慌,对公司的资本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同样,在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普遍薄弱的情况下,即将申请上市的国有企业如实对外披露相关内部控制内容,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影响或延误企业的正常上市
(二)投资者风险意识淡薄,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缺乏认知力 股权结构是指公司的流通股、法人股、国家股占全部外发股数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是企业组织形式的核心
根据詹森·麦克林(1976)、法玛·詹森(1983)、德姆塞茨·莱恩(1985)的讨论结果,股权结构分为“股权集中”与“股权分散”两种
前者指股权集中于内部股东,后者指内部股东只占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