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合同合同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 住宅小区项目 工 程 地 点: 设计人合同编号: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签 订 日 期: 四川 省 建设厅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发包人: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规划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 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2.1 工程名称: 住宅小区项目工程。 2.2 工程规模:约 m2。2.3 设计阶段及内容: 住宅小区项目工程总体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达到规划平面和单体建筑方案报批深度要求。 2.4 工程估算投资: (万元) 2.5 工程设计收费: 设计费包干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 大写: 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期限: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日期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及期限:序号 设计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日期第五条设计费支付方式: 1.1 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20 % ,计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2.2 设计人提交规划设计完整设计成果文件后 7 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50 % ,计人民币 元。 2.3 规划及建筑方案方案(总体规划设计、单体建筑方案设计)通过报批后 7 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25 % ,计人民币 元。2.4 工程竣工验收后七日内,发包人应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5 % ,计人民币 元。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提供的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及地方有关法规、规程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内的,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致使设计人的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