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甲方(用人单位):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现住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及离职后竞业限制的有关事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信守:一、商业秘密范围第一条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有用性并经甲方实行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及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第二条 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程序、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讨论开发记录、技术数据、技术报告、技术文档、检测报告、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相关的函电等。(二)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三)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等。(四)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五)其他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本合同范本是由陕西****国律师事务所许***律师起草,使用中有问题可咨询许***律师 139******)二、保密约定第三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制造、计算机软件、作品、知识性文档、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其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第四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实行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第五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根据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目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