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快我局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更好的利用现代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为我局管理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使我局的信息工作管理法律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总部和所属各单位、区域公司、工程项目在信息化建设中的信息工作管理。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三条 组织机构和职责一、 **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一)组成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局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经理、号码公司经理组成,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有关领导担任。(二)职责1、审核、批准局信息化建设规划及阶段性目标;2、领导**外网和内网的建设,统筹规划和决策重大事项;3、审核、批准**信息工作管理制度、信息编码标准;4、考核局总部部门、项目及号码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成效。5、奖惩。二、局总部、号码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一)组成1、局总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三总师(或副总)、各部门经理组成。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2、号码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领导、三总师、各部门经理组成。由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或总经济师)任副组长。(二)职责1、审核年度信息工作计划及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2、组织单位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讨论开发、建设、应用中的有关事项。3、组织信息化工作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比。三、区域公司区域公司信息化建设实行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制,经理负责提供信息化建设所需的人、财、物,保证总体计划和要求的完成;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的推动和实施,其职责为:1、负责简易局域网络建立,实现和总部、所管项目的信息传输;2、根据总部年度信息工作计划,完成对其有关的要求;3、确保信息采集的真实性、时效性和传输的安全性;4、负责所管项目的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实施、推广和应用;5、积极引进、推广、应用各类应用软件; 四、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信息化建设实行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制,经理负责提供信息化建设所需的人、财、物,保证总体计划和要求的完成;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的推动和实施,其职责为:1、负责建立项目部的计算机简易局域网络,制造登录局总部(公司)内部网的条件,确保项目部和公司、局总部的计算机信息传输渠道畅通;2、完成项目管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