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水工程分包合同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烟台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规范、标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二、分包内容及价格1、分包内容:地下室防水施工选用牌(一15C°)1
5mm厚自粘聚合物湿铺防水卷材两遍
施工方法采用湿铺法
2、分项单价及总价:1)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计取分项工程单价;2)暂估总价:约人民币(以甲方最终审定金额为准)
3、分项工程所用材料检验及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提供的工程款发票必须符合税务部门规定,不得使用假发票、套开发票(税金可由甲方代扣代缴)
三、施工工期1、施工工期:各分项防水工程:年月日至年月日
2、工期延误:1)因不可抗力、设计变更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提出工程顺延的申请,经甲方批准,工期相应顺延;否则工期不予顺延
2)因乙方原因和非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交工的,施工工期每延误一天,甲方按元/天扣减乙方的决算价款并由乙方承担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工程质量检验验收1、按照设计文件、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21)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10821、GB5020822)、施工合同及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等进行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每道工序具备验收条件、由乙方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甲方组织验收
3、每道工序验收时,对甲方、监理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的合理的使用年限要求
质量等级为合格
5、如经乙方修复仍达不到规范要求标准,甲方将另行安排人员进行修复(不需乙方认可,只要有建设或监理单位通知单即可生效),修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