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 本 :劳 务 承 包 合 同甲 方 :乙 方 :依 照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 《 建 筑 安 装 工程 承 包 合 同 条 例 》 , 结 合 本 工 程 具 体 情 况 , 经 双 方 协商 达 成 以 下 协 议 :第 1条 工 程 概 况1.1 工 程 名 称 :1.2 工 程 地 点 :1.3 承 包 范 围 :1.4 承 包 内 容 : 见 附 表 《 劳 务 承 包 项 目 及 单 价 一览 表 》1.5 承 包 方 式 : 工 序 承 包 或 劳 务 承 包1.6 工 期 : 开 工 日 期 : 本 合 同 工 程 定 于 年 月 日 开 工 。完 工 日 期 : 本 合 同 工 程 定 于 年 月 日 完 工 。 总 日历 天 数 : 天 。第 2条 质 量 等 级第 3条 合 同 价 款 依 据 第 1条 第 4款 确 实 的 合同 单 价 , 以 最 终 验 工 数 量 计 算 总 承 包 价 。第 4条 甲 方 工 作甲 方 按 本 协 议 约 定 的 时 间 和 要 求 , 一 次 或 分 阶 段完 成 以 下 工 作 :4.1 根 据 总 工 期 要 求 , 下 达 年 度 及 月 施 工 计 划 。4.2 按 本 合 同 约 定 , 提 供 施 工 图 及 有 关 资 料 。4.3 及 时 向 乙 方 进 行 施 工 图 技 术 交 底 。4.4 编 制 项 目 指 导 性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审 查 乙 方 报送 实 施 性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4.5 按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工 范 围 和 施 工 要 求 , 供 应设 备 和 材 料 。4.6 按 本 合 同 约 定 办 理 验 工 计 价 手 续 , 拨 付 和 结算 工 程 价 款 。4.7 按 有 关 规 定 组 织 已 完 工 程 验 收 工 作 。4.8 协 调 涉 及 到 业 主 、 监 理 和 地 方 的 业 务 关 系 。第 5条 乙 方 工 作5.1编 制 实 施 性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报 送 甲 方 , 审 定后 组 织 实 施 。5.2 按 施 工 合 同 要 求 , 上 足 工 程 所 需 施 工 劳 力 、机 具 设 备 、 人 员 。5.3 按 甲 方 下 达 的 施 工 计 划 , 仔 细 组 织 施 工 , 确保 计 划 的 完 成 。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