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规程目 次1 总则2 术语3 房屋质量缺陷鉴定与评定4 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程序5 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方法5
1 成本法5
2 资本化法5
3 价差法5
4 市场比较法6 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方法的应用7 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结果8 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报告附录 A 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报告的法律规范格式(叙述式)附录 B 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报告的法律规范格式(表格式)1 总 则1
1 为了维护房屋买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解决房屋质量缺陷引发的经济纠纷,法律规范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行为,统一评估程序和方法,使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合理,制定本规程
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类房屋质量缺陷损失的评估,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除外
3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法律规范及《房地产估价法律规范》编制
4 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法律规范的规定
5 其他类型的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2 术 语2
1 房屋质量在国家相应标准或合同约定中,对房屋的实体、功能、环境等方面的要求
2 房屋质量缺陷房屋的实体、功能、环境等不符合国家相应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要求
3 房屋质量缺陷认可房屋质量缺陷各方当事人对房屋质量缺陷的部位、类型、程度等达成共识,并签订书面协议
4 房屋质量缺陷鉴定由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检测、鉴定机构对房屋质量缺陷的部位、类型、程度等给予技术推断,并出具书面专业意见
5 房屋质量缺陷评定由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房屋质量缺陷的部位、类型、程度等给予技术推断,并出具书面专业意见
6 可修复的房屋质量缺陷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