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员工薪酬制度KYQB/RL/0508【修订内容概述】1.修订:调整单位保障收入政策。2.增加:对于在 2025 年 7 月份开始考核前已经转正的员工保障收入发放办法见附件【单位保障收入原遗留问题的处理】。3.增加:员工自转正起,司龄每满 1 年,计算工资上调 50 元,详见【计算工资标准】1.2 条。4.增加:单位(实习)经理 降职为业务或财务人员后,降职次月作为其保障收入核算的第 1 个月,根据单位保障收入政策,在符合发放条件下,核算保障收入。5.增加:实习补贴特别地区,厦门、苏州、无锡。【总则】1.适用范围:开元汽车各单位员工,不包括各单位自行聘雇的小时工。2.薪酬保密原则:薪酬属于个人隐私,任何员工不得公开或私下询问、议论其他员工的薪酬。【概念】1.保障收入:指开元汽车对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的一项激励性福利保障政策,即在达到一定营业业绩的前提条件下,自员工转正起(以转正工资执行月为准),开元汽车确保单位会计(含财务主管)月均保障收入标准为 2500 元,出纳标准为 2300 元,业务员(含业务主管)标准为 2000 元。员工月均收入达不到保障收入标准的,由开元汽车负责补足。1.1 保障收入是激励性、福利性措施,不是工资收入,开元汽车有权取消违规违纪员工的保障收入。2.计算工资:即员工每月薪酬核算的基础,其依据职级、工作岗位等因素确定。3.提成工资:依据根据当月单位业务开展情况提成的总额。【计算工资标准】1.单位员工自转正起,司龄每满 1 年,计算工资上调 50 元。1.1 自发放 2025 年 7 月工资执行首次上调,即司龄超过 1 年及以上的员工,工资标准一次性上调 50 元。1.2 以后上调,由省公司在每年制作 1 月份工资前统一集中办理上调。【特别地区实习补贴】1.综合考虑地区差异情况,对上海、杭州、广州、深圳、中山、珠海、东莞、佛山、厦门、苏州、无锡11 地区设立单位的员工,自转正工资执行当月开始执行实习补贴,具体如下:1.1 转正工资执行第一个月,根据 2300 元标准,对员工入职的第 1 个月工资与 2300 元的差额给予一次性补贴随第一个月转正工资一并发放;依此类推,最多补贴 3 个月,且在连续的 3 个月内补贴完毕。状态岗位计算工资实习高级实习员工1700 元财务人员(含会计和出纳)1200 元业务员1000 元正式经理2200 元实习经理、业务主管1700 元财务主管1800 元会计1600 元出纳1400 元 业务员1200 元1.2 员工在实习(试用)期间离职的,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