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流转合同范本集体土地流转合同范本【范本一】: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合同转让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1、农村集体:户代表数:户2、负责人:职务:3、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受让方(即受让方、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1、单位:2、法定代表人:3、单位地址:4、法人居民身份证号码:为了明晰产权,办理林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过公开协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那么》、《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补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称、坐落、面积和用途荒山荒地名称:(小地名)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坐落:面积:亩(大写)四至界限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详细四至界限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
用途:本合同转让的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流转方式、期限和承包费及支付方式、时间以转让方式承包,承包期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承包费经双方商议确定为:每亩每年计元,共亩,应支付承包费合计元〔大写:)
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元,每年承包费必须于月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
1、发包的荒山荒地属本集体所有
2、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指导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损害承包地的行为
4、执行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补偿事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未设定担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及时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