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十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TIANJIN 20TH METALLURGICAL CONSTRUCTION CO.,LTD 主管部门:工会 编码:C/S4.4.6-20员工职业健康管理规定批准日期:2025-07-10 生效日期:2025-07-15编制:工会 审核:于启荣 批准: 于启荣0目的为消除或降低职业健康危害的不良影响,确保员工职业健康。1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的员工。2职责2.1 工会是员工职业健康的主管部门,负责;2.1.1 计划、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项目经理部的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工作。2.1.2 员工身体检查的计划与实施。2.1.3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适时安排对从事粉尘作业人员,高温、高空作业人员,接触毒物人员的体检,并将体检资料整理存档。2.2 项目经理部负责落实本项目员工职业健康具体工作的实施及有关体检费用。3 工作程序3.1 原则要求为保证本规定的运行不偏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指标,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工会要实行跟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存在的不符合及时实行纠正预防措施,以达到持续改进。3.2 工会督促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和职业病员工定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填写《员工体检登记表》。3.3 从事有毒、有害、高处等作业的员工,发现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主要疾病者,应根据医院证明,报人力资源部调离或妥善安排适宜工作,工会负责监督。3.4 对确诊患有职业病的员工,工会根据有关规定适时评残,积极组织治疗。3.5 工会负责将员工有关职业健康管理的合理要求和建议进行收集、汇总,并传递至各部门及项目经理部领导,必要时提交管理评审会或与领导方进行协商与沟通。3.6 工会负责对员工职业健康管理组织定期及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要求,情节严重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7 相关支持性工作3.7.1 用于职业健康管理的防护设施,执行《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管理规定》和《劳动保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3.7.2 接触有害物作业的管理,执行《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3.7.3 对女工健康的管理,执行《女工和未成年工管理规定》。3.7.4 对涉及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执行《目标管理程序》。4 相关文件4.1《劳动法》4.2《安全生产法》4.3《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4.4《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管理规定》C/S4.4.6/E4.4.6-044.5《劳动保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C/S4.4.6/E4.4.6-054.6《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C/S4.4.6-074.7《女工和未成年工管理规定》C/S4.4.6-194.8 《目标管理...